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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金融工作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中心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延安市金融工作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中心(http://jrb.yanan.gov.cn/)下载浏览。

联系方式:

地 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628室;

邮 编:716000;

电 话:0911-7090628;

电子邮箱:6691813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延安市金融工作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7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政协提案3条,人大建议1条,政府文件2条,三大攻坚战5条,财务信息1条,机构职能4条。解读回应类信息10条,金融信息33条,金融咨讯278条,金融创新2条,政策法规26条,专题专栏5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网站年度报表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延安市金融工作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为方便群众获取使用,设置了检索工具,提供电子文本下载,方便社会各界查找。二是降低操作难度与操作时间。在延安市金融中心网站首页创建大部分网站分类栏目模块,更快找到需要的信息,加入无障碍阅读使得更多群众可以进行本网站的浏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启动了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对延安市金融工作中心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智能问答等系统进行全面升级。管好用好“延安市金融工作中心”政务微博微信,并对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为社会民众提供权威、及时、集中的信息服务。2024年“延安市金融工作中心”双微共发布信息239条。

(五)监督保障体制

一是完善网站信息审核体制,建立工作机构,实行具体科室编写,直管领导初步审核,主要领导最终审核的三层审核机制,确保网站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提高工作的规范性。主动公开金融办发文的各类信息,内容涵盖人事任免、金融政策、规章制度、实施意见等方面。政策文件、法律法规、金融产品等信息均选自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官方网站。二是加强网站管理监督体制。设立专人负责监督,领导督促并且每日问询的监督管理体制,根据需要随时调整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我办网站监督管理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网站安全防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网站信息出现的错误表述的检查和修改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改进:

一是设立专员,每天下午三点登录网站后台处理相关信息报送和整理相关公众诉求信息,交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处理。二是加强对网管人员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网站运维能力。三是加强网站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发布信息,确保上传信息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我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