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该《指南》。如政府信息公开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组成情况;
2.非涉密部门文件;
3.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4.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5.人大、政协的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6.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公开渠道
1.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jrb.yanan.gov.cn/。
2.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微博公开政府信息,微博账号名称为:“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
联系电话:0911-709742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730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9354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一般情况下将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涉密信息除外)。
(一) 申请受理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科室: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7、8月受理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9301 传真号码:0911-7099351
通信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邮政编码:716000
电子邮箱:yajrb302@163.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请首先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以下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或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民互动-政务咨询”栏目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民互动-政务咨询”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实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如下处理:
1.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属于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已主动公开,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对于不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中共延安市纪委延安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911-7099310,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310室,邮编:71600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该《指南》。如政府信息公开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组成情况;
2.非涉密部门文件;
3.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4.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5.人大、政协的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6.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公开渠道
1.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jrb.yanan.gov.cn/。
2.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微博公开政府信息,微博账号名称为:“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
联系电话:0911-709742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730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9354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一般情况下将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涉密信息除外)。
(一) 申请受理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科室: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7、8月受理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9301 传真号码:0911-7099351
通信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邮政编码:716000
电子邮箱:yajrb302@163.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请首先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以下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或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民互动-政务咨询”栏目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民互动-政务咨询”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实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如下处理:
1.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属于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已主动公开,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对于不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中共延安市纪委延安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911-7099310,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310室,邮编:71600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该《指南》。如政府信息公开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组成情况;
2.非涉密部门文件;
3.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4.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5.人大、政协的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6.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公开渠道
1.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jrb.yanan.gov.cn/。
2.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微博公开政府信息,微博账号名称为:“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
联系电话:0911-709742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730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9354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一般情况下将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涉密信息除外)。
(一) 申请受理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科室: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7、8月受理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9301 传真号码:0911-7099351
通信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邮政编码:716000
电子邮箱:yajrb302@163.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请首先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以下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或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民互动-政务咨询”栏目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民互动-政务咨询”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实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如下处理:
1.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属于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已主动公开,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对于不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中共延安市纪委延安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911-7099310,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310室,邮编:71600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该《指南》。如政府信息公开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组成情况;
2.非涉密部门文件;
3.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4.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5.人大、政协的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6.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公开渠道
1.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jrb.yanan.gov.cn/。
2.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微博公开政府信息,微博账号名称为:“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置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获取政府信息。
市档案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4楼403室
联系电话:0911-709742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市图书馆 办公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6号楼A段3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730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9354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一般情况下将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涉密信息除外)。
(一) 申请受理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科室: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7、8月受理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联系电话:0911-7099301 传真号码:0911-7099351
通信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楼301室
邮政编码:716000
电子邮箱:yajrb302@163.com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请首先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以下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或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民互动-政务咨询”栏目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政民互动-政务咨询”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实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如下处理:
1.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属于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已主动公开,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对于不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中共延安市纪委延安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911-7099310,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310室,邮编:716000。